引言:反垄断法下的外资并购新常态

各位同行、企业界的朋友们,大家好。在加喜财税这十几年,我经手和见证的外资企业并购案不下百例,深切感受到中国反垄断监管环境的变化,尤其是《反垄断法》及其配套法规的演进,对外资并购交易产生了深远且复杂的影响。这早已不是那个“只要资金到位、协议签好就能过关”的年代了。如今,一桩跨境并购能否成功落地,反垄断审查往往是那道最关键、也最考验专业功力的“闸口”。我记得在2018年左右,我们协助一家欧洲高端制造业巨头收购国内某细分领域的“隐形冠军”,原本以为交易规模未达申报标准便可“安全通行”,却因交易可能涉及核心技术领域的“掐尖式并购”而受到了执法机构的主动关注和问询,最终通过一系列复杂的承诺方案才得以推进。这个案例让我深刻意识到,反垄断审查的触角已从单纯关注营业额门槛,延伸至对市场竞争结构、创新潜力乃至国家经济安全的综合考量。本文旨在结合我的实务经验,系统梳理中国反垄断法对外资并购的影响,并探讨切实可行的应对策略,希望能为正在或计划在中国市场进行布局的外资企业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

审查门槛:从营业额到多元因素

传统上,经营者集中申报主要依据参与集中的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的全球及中国境内营业额是否达到法定标准。近年的执法实践表明,“未达申报标准但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交易,已成为反垄断执法机构高度关注的领域。2022年新修订的《反垄断法》更是将这一关注点明确写入法律,赋予了执法机构对未达标准但可能妨害竞争的交易进行调查和审查的权力。这意味着,外资企业在评估并购交易是否需申报时,不能仅进行简单的数字计算,还必须进行实质性的竞争分析。

我们曾遇到一个典型案例,一家外资互联网服务商拟收购一家国内中小型数据服务商,双方营业额均未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但该数据服务商在某个垂直领域拥有独特的数据集和算法,是该外资巨头生态链中缺失的关键一环。交易消息传出后,很快便收到了市场监管总局的问询函,要求说明交易对相关数据市场竞争的影响。这背后反映的正是执法思路的转变:审查重心正从“规模导向”转向“效果导向”,特别是针对涉及数据、技术、知识产权等关键要素的并购。外资企业必须摒弃侥幸心理,在交易初期就引入专业的反垄断顾问,对交易可能引发的竞争关注进行“压力测试”。

涉及VIE架构的并购申报问题,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处于灰色地带。虽然近年来已有数起涉及VIE架构的案例依法进行了申报并获批准,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类似架构都能自动获得“通行证”。监管机构对此类交易的审查态度依然审慎,会穿透股权结构审视交易的实质。这就要求外资法务和财税团队必须对交易架构的合规性有超前和精准的把握,避免因架构问题导致审查周期无限延长甚至交易失败。

审查重点:聚焦创新与民生领域

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对并购交易的审查重点日益清晰,科技创新、民生消费、平台经济等领域的并购活动受到尤为严格的审视。在科技创新领域,监管机构特别警惕“扼杀式并购”,即大型企业收购具有潜在竞争威胁的初创公司,以消除未来竞争隐患。这类交易即使标的公司当前营业额很低,也可能因扼杀创新潜力而被深入调查。例如,在医药、高端芯片、人工智能等战略领域,任何可能削弱中国本土创新生态或导致关键技术外流的并购,都会面临极高的审查强度。

在民生消费领域,与老百姓“米袋子”“菜篮子”“药瓶子”息息相关的行业,如粮油、日化、零售、医药等,其并购交易也容易触发严格审查。执法机构会重点评估交易是否会导致终端消费者选择减少、价格上升或服务质量下降。我曾协助一家国际食品集团处理其在华子公司的业务整合案,尽管是集团内部重组,但因涉及多个知名快消品牌和广泛的分销网络,我们花了大量精力进行市场界定和竞争效应分析,向监管部门详细论证交易不会导致区域市场出现品牌垄断或渠道封锁。

对于平台经济,监管逻辑则更为复杂。除了传统的相关商品市场界定,数据垄断、算法共谋、生态封闭等新型竞争问题成为审查焦点。监管机构会关注并购是否会导致关键数据的不当集中,是否强化了平台“守门人”地位,从而损害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外资互联网平台企业在华进行并购时,必须准备好应对这些前沿且充满挑战的竞争问题论证。

审查程序:时限与不确定性并存

法定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分为初步审查(30天)和进一步审查(90天,可延长至最长180天)。从表面看,时限是明确的。但在实际操作中,“抢跑”(即未依法申报而实施集中)的风险和审查过程的不确定性,是企业面临的主要程序挑战。“抢跑”的后果极其严重,包括高额罚款、责令恢复到集中前状态等,足以让一桩交易前功尽弃。准确判断申报义务并严格遵守申报前不得实施的纪律,是第一条生命线。

审查过程的不确定性,则更多体现在补充材料请求的频次和深度上。一旦进入进一步审查阶段,监管机构可能会提出多轮、详尽的问题清单,要求提供从详细财务数据、客户合同到内部战略邮件等海量信息。准备这些材料不仅工作量巨大,而且对企业的内部合规和文件管理能力是极大考验。我们有个客户,在第二轮问询中被要求提供过去五年所有相关产品的定价策略和调价会议纪要,团队连续加班数周才完成梳理。这要求企业必须在日常经营中就建立完善的反垄断合规文档管理体系。

中国反垄断法对外资企业并购交易的影响与应对

与监管机构的沟通技巧也至关重要。一份逻辑清晰、论据充分的申报文件,以及专业、坦诚、高效的沟通,往往能有效推动审查进程,化解监管疑虑。生硬的法律条文堆砌或回避关键问题,只会引发更深入的调查。在实践中,“实质性沟通”往往比文件本身更能影响审查官员对交易竞争影响的判断

救济措施:从禁止批准到附条件通过

并非所有引发竞争关注的交易都会遭到禁止。实际上,附条件批准已成为解决竞争问题、促成交易达成的主流方式。这些条件通常分为结构性救济和行为性救济。结构性救济主要指资产剥离,即要求并购方出售部分重叠业务或相关资产,以在相关市场维持一个独立的竞争者。这对买方的交易规划和整合能力提出了很高要求,需要提前寻找合适的剥离买方并设计剥离方案。

行为性救济则更为多样,包括开放基础设施或关键技术、许可知识产权、保持独立运营、遵守公平交易条款等。例如,在某些技术并购中,监管机构可能要求收购方承诺以公平合理的条件,向第三方授权使用被收购方的核心专利。设计一套有效、可监督、可执行的救济方案,是反垄断律师和顾问的核心价值所在。方案必须精准针对审查识别的竞争损害,同时具备商业上的可操作性,避免给并购后的整合带来过重负担。

从我经历的案件看,成功的救济方案往往是企业与监管机构经过多轮博弈和协商后达成的“创造性妥协”。它既满足了维护市场竞争的监管目标,又保障了交易的核心商业价值得以实现。企业需要尽早(甚至在申报前)就开始评估潜在的竞争问题并构思救济方案备选,而不是等到审查后期被动应对。

国家安全审查:双轨并行新常态

对于外资并购而言,另一个必须高度重视的维度是国家安全审查,主要依据《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反垄断审查(关注市场竞争)与安全审查(关注国家安全)是两套独立但可能并行、甚至相互影响的程序。涉及国防军工、重要农产品、能源资源、基础设施、信息技术、装备制造等关键领域的外资并购,极有可能触发安全审查

两类审查的思维逻辑和评估标准截然不同。反垄断审查基于经济分析,而安全审查则基于对国家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整体安全的风险评估。有时,一项交易在反垄断层面可能竞争问题不大,但因涉及敏感地理信息数据或关键基础设施,而在安全审查层面面临重大障碍。这就要求外资企业必须对中国的产业政策、安全关切有深刻理解,在项目初期就进行全面的风险筛查。

实务中,最复杂的局面是两项审查交织。我们曾处理过一个涉及地理信息服务的并购案,同时面临反垄断机构对数据集中度的质疑和安全审查机构对测绘数据安全的关切。这需要组建跨领域的专业团队,分别从竞争法和国家安全角度设计应对策略和沟通方案,平衡不同监管机构的需求,过程可谓如履薄冰。这提醒我们,在现代地缘政治经济背景下,外资并购的法律尽职调查必须包含全面的监管政策与国家安全风险分析

应对策略:专业化与前置化

面对日益复杂的反垄断监管环境,外资企业的应对策略必须系统化和专业化。将反垄断合规评估嵌入投资和并购决策的最前端。在签署意向书甚至更早的阶段,就应聘请有中国实务经验的反垄断律师和顾问进行初步评估,识别潜在的红旗问题,并将其作为交易架构设计、估值甚至谈判策略的重要考量因素。

建立内部反垄断合规文化和管理体系。这不仅仅是法务部门的事,更需要业务、财务、市场、研发等部门的协同。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确保业务部门在开展合作、签署协议时具备基本的反垄断风险意识。完善的内部文档管理,也能为应对可能的审查问询打下坚实基础。

保持与监管机构的建设性沟通。在正式申报前,可以视情况考虑进行非正式的商谈,就申报材料准备、关键竞争问题等听取监管机构的初步看法。在审查过程中,积极、专业地回应问询,主动提供有助于消除疑虑的信息。将审查过程视为一次向监管机构展示企业合规态度和对中国市场长期承诺的机会,而非单纯的对抗性程序。

未来展望:常态化与精细化

展望未来,中国反垄断执法对外资并购的监管将呈现常态化、精细化和国际化的趋势。常态化意味着反垄断审查将成为几乎所有中型以上外资并购交易的“标准配置”,企业必须习惯于此。精细化则体现在审查将更深入地介入具体业务细节,市场界定的方法、竞争效应分析的模型将更复杂,对经济证据的要求更高。

国际化则表现为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与欧美等其他司法辖区的合作与协调将日益频繁。对于全球性并购交易,可能需要同步应对多个司法辖区的审查,其中中国审查的立场和结论可能对其他辖区产生影响,反之亦然。这要求企业的全球反垄断应对团队必须保持高效协同和信息同步。

作为一名从业者,我认为外资企业最需要调整的是心态:将中国的反垄断审查视为一个专业、可预测、基于规则的程序,而非不可捉摸的行政壁垒。通过早期介入、专业分析和坦诚沟通,绝大多数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都能找到合规前行的路径。中国的市场依然充满机遇,但进入和扩张的方式必须更加注重合规与可持续性。

中国反垄断法对外资企业并购交易的影响是全面而深刻的。它通过设定动态的审查门槛、聚焦关键的审查领域、执行严格的审查程序、设计灵活的救济措施,并与国家安全审查双轨并行,共同塑造着外资在华并购的生态。对于外资企业而言,挑战固然存在,但机遇在于:一个透明、可预期的反垄断监管环境,其实有利于保护合规经营的企业免受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侵害,维护健康的市场秩序。

应对之道,核心在于“重视、专业、前置、沟通”八个字。企业必须从战略层面重视反垄断合规,依靠专业团队进行精准的风险评估和应对,将合规工作前置到交易决策的起点,并与监管机构保持建设性、专业化的沟通。未来,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反垄断执法必将更加科学、规范,而这也将为那些尊重规则、致力于长期发展的外资企业提供更广阔的舞台。

加喜财税见解总结)从财税与公司注册服务的视角看,反垄断审查的深入直接影响外资并购交易的架构设计、税务筹划和后续整合。例如,为满足资产剥离的救济条件,可能涉及复杂的公司分立、股权转让,产生相应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务影响。在注册办理环节,附条件批准的交易可能需要同步办理多项子公司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对流程管理和文件准备提出了更高的一体化要求。加喜财税在实践中,始终强调将反垄断风险研判与财税、工商实务操作相结合,帮助客户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优化交易成本,实现平稳落地。我们建议客户,在谋划并购之初,就组建一个融合了反垄断法律、财税、商业战略的顾问团队,进行通盘考量,避免因条块分割导致后续执行困难或成本激增。